金融控股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2條,金融控股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額是由主管機關所訂定。
金融控股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鑑於金融控股公司為特許事業,參照銀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另定金融控股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
鑑於金融控股公司為特許事業,參照銀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另定金融控股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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