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股發行情形應記載流通在外及辦理中之金額,並揭露發行條件、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之事項。屬私募特別股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附表十三)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3條規定,特別股發行情形需要記載流通在外及辦理中的金額,并揭露發行條件、對股東權益的影響以及公司法第157條規定的相關事項。對於私募特別股,則需要以顯著方式標示。根據資料中的描述,我們可以知道這一條款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在年報中詳細記載特別股的發行情況,包括流通在外及辦理中的金額,并且揭露發行條件、對股東權益的影響以及符合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的相關事項。例如,對於私募特別股,需要在年報中以顯著的方式標示其特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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