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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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票券金融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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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1條,此法規是根據票券金融管理法第4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制定的。由於上述資料未提及票券金融管理法的內容,所以無法針對此法條進一步解釋或提供相關範例。
- 票券金融管理法法規
- 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條文
- 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 4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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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