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係提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評估銀行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以及銀行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流出,彙總說明企業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與揭露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規定辦理。
在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的第15條中,提到了現金流量表的重要性和作用。現金流量表是供給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評估銀行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以及銀行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的工具。它通過記錄和揭示企業在特定期間內的營業、投資和籌資活動中現金及約當現金的流入和流出情況,來提供這些信息。現金流量表的表達和揭露應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的規定來進行。 參考資料: - 黃守宜、蔡文榮 (2018)。國際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適用台灣新承認舊、未承認舊、永久非承認/全面承認原則 (第6版)。台北市:譯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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