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 一、資產負債表。(格式一) 二、綜合損益表。(格式二) 三、權益變動表。(格式三) 四、現金流量表。(格式四)
根據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0條,公開發行銀行的財務報告應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這些財務報表應該按照規定的格式進行編製。 例如,資產負債表(格式一)是財務報表之一,用於報告公司在特定日期的資產和負債的情況。綜合損益表(格式二)則報告公司在特定期間內的收入和支出情況。權益變動表(格式三)顯示公司股東權益在特定期間內的變動情況。現金流量表(格式四)報告特定期間內現金流量的情況,包括來自操作活動、投資活動和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這些財務報表的編製準則根據相關法規進行訂定,以確保資訊的準確性和透明度。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1項,這些報告還應定期編送給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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