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存款帳戶,指銀行法第六條至第八條所稱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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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2條,存款帳戶指的是銀行法第六條至第八條所描述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帳戶。根據銀行法,支票存款是指存款人可隨時以支票方式支付款項的存款帳戶,活期存款是指存款人可隨時提取或存入款項的存款帳戶,而定期存款是指存款人同意將款項存入一段固定期限的存款帳戶並按照合約條款提取款項。這些存款帳戶在本法規中被視為存款帳戶。這些法律規定的範例可以在銀行法第六條至第八條的相關內容中找到。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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