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8

快速跳轉

個人執業經紀人應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發執業證照: 一、申請書。 二、繳存保證金之證明、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之保險單副本。 三、依第四十五條規定加入經紀人公會之證明。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18條,個人執業經紀人在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照時,需要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並檢附以下文件: 1. 申請書。 2. 繳存保證金之證明、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之保險單副本。 3. 依第四十五條規定加入經紀人公會之證明。 4. 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這意味著個人執業經紀人在申請核發執業證照時,不僅需要支付相關的規費,還需要提供相關的文件,如保證金證明、保險單副本以及加入經紀人公會的證明等。此外,根據這一條規定,主管機關還可以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8 條規定:「個人執業經紀人應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照: 一、申請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