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10

快速跳轉
  1. 1.財產保險合約群組如用保費分攤法,無須依一般衡量模型法計算拆分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而就所收取保費依第十七號公報規範計算剩餘保障負債後提存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2. 2.財產保險業於計算剩餘保障負債時,得選擇採下列簡化作法: 一、如群組內每一合約之保障期間不超過一年時,得於發生保險取得現金流量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當期費用。 二、於原始認列時預期提供服務之每一部分之時間與相關保費到期之日相隔不超過一年時,得不反映貨幣時間價值與財務風險之影響數。
  3. 3.合約群組於剩餘保障期間內,在事實和客觀條件下已出現虧損情況,財產保險業應增採一般模型法計算與該群組之剩餘保障期間有關履約現金流量,並就超過第一項剩餘保障負債金額增加之剩餘保障負債後提存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保险法施行细则第10条,关于保险业各种准备金提存辦法,以下提供相关解释: 1.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财产保险业合约适用保费分摊法,无需按一般测量模型法计算拆分履约现金流量和合约服务边际,而是根据第17号公报规范计算剩余保障负债后提存未满期保费准备金。

  • 名詞
  • 名詞
  • 名詞
  • 提存名詞
  • 期間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 10 條規定:「財產保險業合約群組如適用保費分攤法,無須依一般衡量模型法計算拆分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而係…」(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