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9 條,保險業在編製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時,應編製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的名稱和格式如下: 1.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 應收票據明細表 - 應收保費明細表 -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 待出售資產明細表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 避險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 其他金融資產明細表 -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 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 使用權資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 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 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 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 放款明細表 - 應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明細表 - 應收及應付再保往來款項明細表 - 不動產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 不動產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 不動產及設備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 其他資產明細表 - 其他資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 短期債務明細表 - 應付票據明細表 - 應付保險及再保賠款與給付明細表 -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 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明細表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 避險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 應付債券明細表 - 特別股負債明細表 - 其他金融負債明細表 - 未滿期保費準備變動明細表 - 賠款準備變動明細表 - 責任準備變動明細表 - 特別準備負債變動明細表 - 外匯價格變動準備變動明細表 - 特別盈餘公積(重大事故及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變動明細表 - 特別盈餘公積(重大事故及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提存計算表 - 特別盈餘公積(重大事故及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收回計算表 - 保費不足準備變動明細表 - 負債適足準備變動明細表 - 其他準備變動明細表 - 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契約準備變動明細表 - 負債準備明細表 - 租賃負債明細表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其他負債明細表 2. 損益項目明細表: - 自留滿期保費收入明細表 - 利息收入明細表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明細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損益明細表 -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明細表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明細表 - 兌換損益明細表 - 投資性不動產損益明細表 - 投資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明細表 - 其他投資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明細表 - 其他淨投資損益明細表 - 其他營業收入及成本明細表 - 自留保險賠款與給付明細表 - 佣金費用明細表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 財務成本明細表 - 業務費用明細表 - 管理費用明細表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根據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9 條,公司可以根據重要性的原則,決定是否需要單獨列示前述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這些明細表有助於保險業瞭解其重要會計項目的細節和變動情況,提供更全面的財務報告。 此解釋基於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該法規的參考,以提供您所需的法律教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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