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證券交易法 第 23 條(新股認購權利證書轉讓期限)

新股認購權利證書之轉讓,應於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前為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 23 條規定,新股認購權利證書的轉讓必須在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截止前完成,逾期不得再轉讓,僅能自行認購或作廢。

Q · 認購權利證書可以隨時轉賣嗎?

依證券交易法第 23 條,新股認購權利證書的轉讓必須在「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截止前完成。轉讓的死線與認購的死線是同一天,逾期後這張證書不得再轉讓,持有人只剩自行認購或作廢兩個選項。轉讓須透過合法交易管道並完成過戶,過戶未完成權利仍屬原持有人。

白話解讀

一家上市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時,你身為現有股東會拿到一張「新股認購權利證書」。這張紙代表你用優惠價買進新股的權利,但你也可以不買,而是把這張證書賣給別人變現。問題在於,轉讓的窗口不是你想開多久就開多久。法律畫了一條硬線:你必須在公司規定的「原股東認購新股期限」截止之前完成轉讓。超過這一天,這張證書就只剩兩個選項:自己認購,或者作廢。很多散戶拿到這張紙之後放著「慢慢考慮」,不知道考慮的時間其實比他想的短得多。等他決定要賣的時候,時間已經歸零。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 23 條規範新股認購權利證書的轉讓時間限制: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時發給現有股東的認購權利證書,其轉讓必須在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屆滿前為之,逾期失去轉讓資格,是增資程序確定性與認購權流通性之間的時間界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認購權利證書過了期限還能幹嘛?

不能轉讓了。但原始持有股東在認購期限內仍可自行繳款認購新股。轉讓與認購的截止日是同一天,若既不認購也不轉讓,證書徹底作廢,依公司法第267條,該部分新股通常由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

Q2可以私下把認購權利證書賣給朋友嗎?

認購權利證書的轉讓原則上須透過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大關鍵是過戶。未經正式過戶程序,受讓人縱然持有證書也無法行使認購權,法律上權利仍屬原持有人。

Q3證券交易法第 23 條是什麼?

規範新股認購權利證書的轉讓時間限制——必須在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前完成,逾期失權。

Q4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是什麼?

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時發給現有股東、表彰其以優惠價認購新股權利的有價證券,可自行認購或轉讓變現。

Q5什麼是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

公司增資公告所定、股東得行使認購權的期間,屆滿即失權,也是轉讓的最後期限。

Q6認購權利證書和認購權證差在哪?

前者是增資給股東的認購權利,後者是衍生性金融商品,有自己的到期日與履約價,兩者交易規則完全不同。

Q7認購權利證書怎麼轉讓?

透過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辦理,並須完成過戶,過戶未完成權利仍屬原持有人。

Q8轉讓最後期限怎麼推算?

以認購新股限期截止日為終點,往前扣除券商過戶所需的三到五個工作天。

Q9錯過期限沒認購會怎樣?

證書作廢,該部分新股依公司法第 267 條由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等於把便宜貨讓給別人。

Q10轉讓要付什麼費用?

比照股票轉讓,依交易管道收取手續費與證券交易稅,具體依券商與成交金額計算。

Q11認購權利證書 vs 股票,轉讓規則差在哪?

股票幾乎無時間限制(除內部人閉鎖期),認購權利證書有絕對死線——認購新股限期。

Q12認購權利證書 vs 認購權證有何不同?

前者是增資認購權利、依證交法 23 條;後者是衍生性商品、有履約價與到期日,風險結構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新股認購權利證書認購權證(衍生性商品)股票
轉讓時間限制限認購新股限期前至到期日前原則無限制(除內部人閉鎖期)
法律性質增資時股東認購權利衍生性金融商品股東權表彰
逾期後果不得轉讓,僅能自認購或作廢未履約即失效無此問題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