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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證券交易法 第 24 條(依本法發行新股後未依法發行股份地位之擬制)

公司依本法發行新股者,其以前未依本法發行之股份,視為已依本法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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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司依本法發行新股後,先前未依本法發行的舊股一律視為已依本法發行,全面納入證券監管。

Q · 公司上市前拿到的舊股票,上市後也要受證交法管嗎?

依證券交易法第24條,公司只要依本法發行新股,其以前未依本法發行的舊股份就被視為已依本法發行。這是一種法律擬制,不問舊股實際取得時點或當初的法規環境,一律納入證交法監管。觸發後,持股申報(第25條)、內部人轉讓限制(第22條之2)等義務即一體適用於舊股。

白話解讀

一家公司在證券交易法制定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那些「老股份」原本不受證交法管。但當這家公司決定依證交法發行新股的那一刻,所有舊股份自動被視為「已依本法發行」。這是一張無形的大網:公司只要踏進證交法的門一步,它所有的股份,不管新舊,全部納入證交法的監管範圍。這意味著舊股東的持股申報義務、內部人轉讓限制、資訊揭露要求,一夕之間全部適用。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而是因為公司做了增資這一個動作。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24條為擬制性規範,規定公司一旦依本法發行新股,其先前未依本法發行的既有股份即被法律擬制為已依本法發行,使新舊股份在申報、轉讓限制、資訊揭露等義務上一體適用,藉此堵住部分股份逃脫證券監管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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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上市前拿到的股票,上市後轉讓有什麼限制?

一旦公司依證交法發行新股,舊股被視為已依本法發行,從那天起適用證交法所有轉讓規定。若你是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逾10%的大股東,轉讓方式受第22條之2嚴格限制;即使不是內部人,股票也在證交法監管體系內流通。

Q2「視為已依本法發行」具體影響哪些事?

影響面廣:持股申報(第25條)、內部人轉讓限制(第22條之2)、內線交易禁止、短線交易歸入權全部自動適用到舊股。舊股在法律上與新發行股票等價,享相同保護也承受相同義務。立法目的在防止公司以『這是舊股』為由逃避監管,故擬制效力絕對不可反駁。

Q3證券交易法第24條是什麼意思?

公司只要依證交法發行新股,先前未依本法發行的舊股就被擬制為已依本法發行,新舊股一體受監管,申報義務與轉讓限制立即適用。

Q4「視為已依本法發行」是什麼概念?

屬法律擬制,法律直接把舊股當作已依本法發行的股票,效力絕對、不可舉反證推翻。

Q5擬制和推定差在哪?

推定可由相對人舉反證推翻;擬制(視為)不行。第24條用「視為」,故結論絕對。

Q6舊股被擬制後會多哪些義務?

持股申報(第25條)、內部人轉讓限制(第22條之2)、內線交易禁止全部一體適用。

Q7公司發行新股前該怎麼因應第24條?

盤點股東持股→辨識內部人與逾10%大股東→發行前書面告知合規責任→建立申報流程。

Q8舊股股東上市後該怎麼申報持股?

若為內部人或逾10%大股東,發行日起依第25條按月申報持股變動,設置內部窗口避免逾期。

Q9創辦人想在發行前轉讓舊股要注意什麼?

發行前處分合法,但時點過近且金額巨大恐被認定規避法令,宜提前並留下合理商業理由。

Q10怎麼判斷舊股是否已被第24條收編?

檢查公司是否曾依證交法發行新股;只要有過一次,全部舊股即視為已依本法發行。

Q11第24條 vs 第22條差在哪?

第22條管新股募集發行的核准程序,第24條管發行後舊股一併被擬制收編,兩者前後接續。

Q12公開發行公司 vs 未公開發行公司舊股待遇差在哪?

未公開發行公司舊股依公司法自由流通;一旦依證交法發行新股即被第24條收編受同等監管。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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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證交法舊股未依本法發行,原則上不受證交法規範擬制為已依本法發行,全面受證交法監管
持股申報義務無申報義務內部人/逾10%大股東須依第25條申報
轉讓限制依公司法自由轉讓內部人受第22條之2轉讓方式限制
資訊揭露不受證交法揭露要求納入資訊揭露與內線交易規範體系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美國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12 / §15(d)(結構類比:發行人進入登記/申報體系後,其既有證券一併受持續申報與內部人規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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