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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證券交易法 第 43-7 條(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之禁止行為)

  1. 1.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
  2. 2.違反前項規定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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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7 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及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違反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

Q · 私募的股票可以打廣告或在網路上找人買嗎?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7,有價證券的私募及再行賣出,都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一旦違反,第二項直接把你的行為「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意思是你必須回頭補齊公開說明書、主管機關申報等全套公開發行程序,沒補就是違法公開招募,刑事責任跟著來。判斷重點不在你有沒有說「快來買」,而在訊息受眾是不是不特定的公眾。

白話解讀

兩句話,但殺傷力極大。私募的股票和再轉賣出去的私募股票,都不能做廣告、不能公開拉人來買。一旦你做了,法律效果是毀滅性的:你的「私募」直接被視為「公開招募」。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你必須回頭補齊所有公開發行的程序:公開說明書、主管機關審查、資訊揭露、投資人保護義務,全部都要。沒做?那就是違法的公開招募,刑事責任跟著來。這條存在的理由很純粹:私募之所以能享受程序簡化的優惠,前提就是它只面對少數專業投資人。你一做廣告,這個前提就不成立了,優惠自然收回。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7 為私募有價證券的廣告禁令規範,明定私募及其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違反者擬制為對非特定人之公開招募,藉此維繫私募制度「僅面向少數特定投資人」的前提,防止私募資訊外溢至不特定公眾。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在股東會通過私募後發新聞稿公告,這算公開勸誘嗎?

重大訊息公告是法定義務,不等於公開勸誘。但新聞稿內容必須限於事實陳述,不能出現「歡迎認購」「投資機會」等招攬文字。實務上最安全是新聞稿只揭露股東會決議內容,應募人接洽完全走私下管道。

Q2在投資人晚宴上對在場的人介紹私募案,算公開勸誘嗎?

通常不算,前提是在場者都符合證交法第 43 條之 6 資格的專業投資人或金融機構。關鍵在受眾是否為特定、有資格的少數人。若晚宴公開報名任何人可參加則有風險。

Q3私募股票可以打廣告嗎?

不行。依證交法第 43 條之 7,私募及再行賣出均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違反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

Q4在 LINE 群組推薦私募股票算違法嗎?

若群組為不特定多數人,於其中招攬私募股票買受,可能被認定為公開勸誘而觸發第二項,視為公開招募。群組人數、是否經資格篩選為認定關鍵。

Q5證交法 43 條之 7 是什麼?

私募廣告禁令,規定私募及再賣出不得廣告或公開勸誘,違反就視為公開招募。

Q6什麼是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

對不特定公眾以廣告、公告、網路貼文等方式招攬認購或買受私募證券的行為。

Q7私募和公開發行差在哪?

私募面向少數特定投資人、免公開說明書與申報;公開發行面向不特定公眾、須全套程序。

Q8「視為公開招募」是什麼意思?

法律擬制效果,違反廣告禁令者即須適用所有公開招募義務,非僅警告性宣示。

Q9私募要怎麼做才不會踩到廣告禁令?

封鎖官網/社群/新聞稿的招攬文字,所有勸誘限定在已確認資格的特定應募人。

Q10私募股票要再賣出怎麼做才合法?

只能透過私人管道接觸符合資格買方,並符合第 43 條之 8 的轉讓條件。

Q11發現某公司私募有公開勸誘怎麼檢舉?

保留廣告截圖、連結、貼文時間等證據,向金管會證期局檢舉。

Q12怎麼判斷一個溝通行為算不算公開勸誘?

看受眾是否不特定:群組人數、平台是否開放、對象有無經資格篩選都是認定因素。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private_placementpublic_offering
對象少數特定/專業投資人不特定公眾
廣告勸誘禁止(本條)允許並受規範
公開說明書強制(第 30、31 條)
主管機關申報免事前申報強制(第 22 條)
違反效果視為公開招募/第 174 條刑責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金融商品取引法(私募の定義:第2条第3項/適格機関投資家向け勧誘規制)
🇰🇷 韓國자본시장과 금융투자업에 관한 법률 제9조(모집·사모의 정의)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9条(非公开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 德國Verordnung (EU) 2017/1129 (Prospektverordnung) Art. 1 Abs. 4(Privatplatzierung-Ausnahmen)
🇫🇷 法國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 article L411-2(placement privé)
🇺🇸 美國Regulation D, Rule 502(c) under Securities Act of 1933(prohibition of general solicitation and general advertising)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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