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 62 條(自行買賣有價證券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證券經紀商或證券自營商,在其營業處所受託或自行買賣有價證券者,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之。
- 前項買賣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一百五十六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規定,於第一項之買賣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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