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以下組成要素: 1. 控制環境:包括公司的誠信與道德價值、董事會及監察人的治理和監督責任、組織結構、權責分派、人力資源政策、績效衡量及獎懲等。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 例子:公司董事會應該制定內部行為準則,包括董事行為準則和員工行為準則等事項。 2. 風險評估:公司應考慮公司外部環境和商業模式的改變對風險的影響,以及可能發生的舞弊情事。須確立各項目標,並與公司不同層級的單位相連結。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 例子:管理階層應評估公司外部環境和商業模式改變對公司的風險評估的影響,並在必要時制定和執行適當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3. 控制作業:公司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採用適當的政策和程序行動,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 例子:控制作業應包括公司所有層級、業務流程內的各個階段、所有科技環境等範圍和對子公司的監督和管理。 4. 資訊與溝通:公司應蒐集、產生和使用內外部的攸關、具品質的資訊,以支持內部控制其他組成要素的持續運作,並確保資訊在公司內部和公司與外部之間有效溝通。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 例子:內部控制制度應具備產生規劃、執行、監督等所需資訊及提供資訊需求者適時取得資訊的機制。 5. 監督作業:公司應進行持續性評估、個別評估或兩者併行,以確定內部控制制度各組成要素的存在和持續運作。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 例子:應對所發現的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向適當層級的管理階層、董事會和監察人進行溝通,並及時改善。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在設計和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時,應綜合考量上述各組成要素。此外,依實際需要,公司也可以自行增加必要的項目進行判斷。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 例子: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的判斷項目進行自行評估或會計師受託專案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時,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項目。 所以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在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應綜合考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監督作業等組成要素。同時,公司也可以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或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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