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法規,根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條”: 1. 各服務事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由服務事業的管理人員設計,董事會通過,並由董事會、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執行的管理過程。其目的是促進服務事業的健全經營,以合理確保以下目標的實現: - 營運的效果和效率。 -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和符合相關規範。 - 遵循相關法令規章。 2. 前項所稱之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包括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 3. 前項所指的報導包括各服務事業的內部和外部財務報導及非財務報導。其中,外部財務報導的目標包括確保對外公開的財務報表依據各服務事業的財務報告編製規範和一般會計原則編製,並經適當的核准。 參考法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 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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