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 120 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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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期貨交易法第120條,根據本法所處之罰鍰,如果被限期繳納,但逾期未繳納者,應將其移送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被處以罰鍰,並被要求在特定期限內支付,如果他未能按時支付,法院可以介入並進行強制執行。然而,沒有提供具體的案例或參考資料來支持這個條款。所以可以說在目前的資料中沒有搜尋到具體的案例或參考資料來解釋該條款。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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