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 20 條
期貨交易所之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及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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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期貨交易法》第20條,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的資格條件及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即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來定。該條目主要是針對期貨交易所的管理要求。 相關參考資料如下: - 《期貨交易法》第20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170042&FLNO=20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 - https://www.sfb.gov.tw/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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