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 31 條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公司法關於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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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期貨交易法第31條規定,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的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除非期貨交易法有其他規定,否則適用公司法中有關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的規定。根據這條法條,詳細解釋和相關範例的資料並未提供,因此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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