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 55 條
第二章期貨交易所之規定,除本章另有規定及第三十四條後段規定外,於期貨結算機構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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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期货交易法第55条的规定,第二章中关于期货交易所的规定,除非该章另有规定或者根据第34条末段的规定,适用于期货交割结算机构。 参考资料: 1. 中华民国立法院全球資訊網-期貨交易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97 2. 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s://www.sfachina.org.tw/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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