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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期貨交易法 第 8 條

  1. 1.期貨交易所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
  2. 2.前項設立標準及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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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交易法第8條的規定,設立期貨交易所必須獲得主管機關的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設立期貨交易所的標準和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來決定。目的是為了確保期貨交易所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護投資人的權益。 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家公司想要建立一個期貨交易所,他們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主管機關會審查該公司是否符合設立期貨交易所的標準,例如是否具有足夠的資金和合適的管理能力。如果該公司通過審查,主管機關會發給他們許可證照,允許他們開展期貨交易所的業務。這樣投資人就可以在該期貨交易所合法地進行期貨交易。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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