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 9 條
期貨交易所以提供期貨集中交易市場為其業務,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經營其他業務或投資其他事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期货交易法第9条的规定,期货交易所的业务是提供期货集中交易市场,未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经营其他业务或投资其他事业。 參考資料: - 《期貨交易法》(華泰文化,2013年)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81&parentpath=0,10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