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期貨商設置標準1

快速跳轉

本標準依期貨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證券交易市場允許證券經紀商和證券自營商提供有價證券的報價,但如果投資人利用證券經紀商在集中市場報價進行買賣後故意不履行交割義務,這將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的秩序,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將構成違法行為。然而,這個罪行並不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直接正犯。 在這個情境下,針對期貨商的設置標準,上述文獻並未提及到期貨商設置標準第一條的具體內容。因此,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 參考資料限於上述文獻內容,並沒有提供相關的參考資料或範例,因此無法提供與該條有關的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期貨商設置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 1 條規定:「本標準依期貨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