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應依本會所訂之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期貨相關機構訂定之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訂定內部控制制度。
根據期貨交易法第五條,期貨商應根據本會所制訂的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期貨相關機構訂定的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進行訂定內部控制制度。 根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制訂的《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期貨商應根據內部控制需求,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以確保公司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並防範風險。標準規範中具體規定了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結構、內部監察、內部報告、內控審計等方面。 此外,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制訂的《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則進一步明確了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要求,包括設立內部控制組織、制定風險管理政策、建立內部控制程序和措施、執行內部控制監督和評價等。這些標準規範的制訂和執行旨在加強對期貨商的監管,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維護期貨市場的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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