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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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為謀資源共享,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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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我所了解,我無法提供圖書館法第13條的解釋,因為在給定的文本中並沒有提到有關圖書館法的內容。
立法沿革 1 版
(0900104 制定)
圖書館為謀資源共享,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
立法理由為充分發揮資源共享之目的、明定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
- 贈與名詞
(0900104 制定)
為充分發揮資源共享之目的、明定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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