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私立學校法1

快速跳轉
  1. 1.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之機會,特制定本法。
  2. 2.本法未規定者,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私立學校法第1條的目的在於促進私立學校的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和自主性,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和公平選擇的機會。根據該法的規定,私立學校的經營應當符合這些目標。如果該法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則依民法和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 - 私立學校法第1條

相關函釋 2

立法沿革 3

(0631105 制定)

為增加國民就學機會,獎勵私人捐資興學,並謀私立學校之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本條揭示本法之立法宗旨。

(0860531 全文修正)

為促進私立學校之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捐資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機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依有關法令規定。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改列為第一項,並酌作文字修正,以強調本法制定之目的,在促進私立學校健全發展。   二、增列「及自主性」,給予私立學校適當之定位,賦予較彈性的自主空間,促進私立學校健全發展。   三、原條文第九條及第七十六條合併修正移列為本條第二項。

(0961218 全文修正)

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之機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立法理由一、本條第一項文字修正,釐清本法之立法目的,為建立私人興學自由及人民受教育權的制度性保障。   二、教育基本法第七條,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爰此,人民興學方式,不應限制只在捐資一種。且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第二項亦明定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 民法法規
  • 法令名詞
(0631105 制定)

本條揭示本法之立法宗旨。

(0860531 全文修正)

一、原條文改列為第一項,並酌作文字修正,以強調本法制定之目的,在促進私立學校健全發展。   二、增列「及自主性」,給予私立學校適當之定位,賦予較彈性的自主空間,促進私立學校健全發展。   三、原條文第九條及第七十六條合併修正移列為本條第二項。

(0961218 全文修正)

一、本條第一項文字修正,釐清本法之立法目的,為建立私人興學自由及人民受教育權的制度性保障。   二、教育基本法第七條,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爰此,人民興學方式,不應限制只在捐資一種。且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第二項亦明定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私立學校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私立學校法第 1 條規定:「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之機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私立學校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私立學校法第 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6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