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第 2 條
- 1.各級、各類私立學校之設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申請之。
- 2.前項學校法人,指以設立及辦理私立學校為目的,依本法規定,經法人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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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法第2條,各級、各類私立學校的設立應由學校財團法人提出申請。此處的學校法人指的是以設立和辦理私立學校為目的,經法人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的財團法人。 參考資料:私立學校法第2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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