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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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2條的解釋: 1. 各級私立學校是指根據私立學校法經學校主管機關許可立案的私立大學、專科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以及國民小學。這些學校在法律上有特定的設立程序和管理要求。 2. 各類私立學校是指根據私立學校法經學校主管機關許可立案的私立學校,其類別必須符合相關教育法規的規定。這意味著各類私立學校的設立必須遵守其他相關的教育法律和規定。 例子:一所私立大學根據私立學校法經教育主管機關的許可立案,這所大學屬於各級私立學校。另外,一所私立小學獲得學校主管機關的許可立案,並且符合相關的教育法律和規定,這所小學屬於各類私立學校。以上的例子都符合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2條的定義。
- 第二條第一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私立學校法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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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