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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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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2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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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應補助其助學金,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者,應減免其學雜費;其補助、減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教育
主管機關
定之。
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原住民學生教育獎助,並採取適當優惠措施,以輔導其就學。
各大專校院應就其學雜費收入所提撥之學生就學獎助經費,優先協助清寒原住民學生。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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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就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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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課程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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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師資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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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終身教育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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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研究、評鑑、獎勵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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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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