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第17條的規定,主要提到了以下幾點: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就教學年資三年以下的專任教師訂定和實施初任教師陪伴輔導方案,並提供相關支持措施。 這項規定要求學校和主管機關為新任教師提供陪伴輔導方案,以幫助他們適應學校環境並提供適當的支持。 2. 前項陪伴輔導方案的實施可以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主管機關根據前一條的規定選擇適合的教師來執行。 這項規定允許學校主管機關根據前一條的規定,從已具有一定教學經驗的教師中選擇合適的人選來執行陪伴輔導方案。 參考資料: - 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教育部公告) - 【教育部】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全文版(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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