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的第23條,包含了以下兩項規定: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鼓勵並支持教師組成校內、跨校、跨領域或網路數位之專業學習社群。這項規定強調了學校和主管機關的責任,要促進教師之間的專業合作和學習。透過組成專業學習社群,教師可以共同討論和分享教學經驗、教學方法和資源,從而提升各自的專業能力。 2. 教師得透過教學研究會、年級(段)、領域會議、專業學習社群或其他課程教學相關會議,進行共同備課、公開授課、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研發課程與教材及其他提升教師專業知能之活動。這項規定強調了教師透過參與各種教學相關會議和活動,來提升專業知識和能力。教師可以透過共同備課、公開授課、教學觀察等方式互相學習和提供專業回饋,也可以參與研發課程和教材等活動,以不斷提升自己的教學水平。 以上是對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第23條兩項規定的釋義。參考資料包括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本身,以及相關的教師培訓和專業發展文件、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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