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第5條,私立學校的賸餘款可以用於以下限定項目的投資: 1. 購買國內上市、上櫃公司的股票及公司債 2. 購買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發行的受益憑證 3. 運用於其他經私立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核准的投資項目 這條法規限定了私立學校賸餘款的投資範圍,只能用於特定的投資項目,且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障私立學校資金的安全和合法性,同時防止濫用資金或進行高風險的投資行為。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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