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8條規定了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被霸凌人、曾有霸凌行為或具有該傾向的校長、教職員工和學生應該提供積極的協助和輔導,並對他們的學習狀況、人際關係和家庭生活進行深入了解和關心。這個準則的目的是要保護受到霸凌的學生,並且促進他們的心理健康和學習發展。這可以包括提供心理輔導、提供安全的學習環境、協助改善人際關係和提供支持服務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的出台是為了預防和打擊校園霸凌行為,並確保學生能夠在安全和健康的環境中學習成長。 參考資料: - 教育部(2020)。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2版)。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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