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第 13 條
快速跳轉
空中大學學生,均不得申請兵役緩徵或儘後召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 13 條的規定,空中大學學生均不得申請兵役緩徵或儘後召集。根據這項法規,無論是就讀國內還是國外的空中大學學生都不能享有兵役緩徵或儘後召集的權益。 範例:假設一名就讀某空中大學的學生因個人理由想要申請兵役緩徵,根據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 13 條的規定,該學生是不符合資格享有兵役緩徵的權益的。因此,他將無法申請到兵役緩徵。
立法沿革 3 版
(0740618 制定)
本大學學生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不予補考。 學生成績應從嚴考查,其辦法由本大學訂定,報請教育部核定之。
立法理由一、為維持國立空中大學之水準,明定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不予補考,此為我國空中教學一貫採行之措施,仍宜維持。 二、國立空中大學之教學方式與一般大學有別,其成績考查方式自有另行訂定之必要。
(0840712 全文修正)
全修生修滿規定學分總數,經考核成績及格,由空中大學發給畢業證書,並依學位授予法規定授予學位。未修滿規定學分總數者,得就成績及格之科目,發給學分證明書。
立法理由世界多數國家所設之隔空大學,均對正式(或全修生)採授予學位之作法,如英、日、美、澳、韓、泰、以色列、中國大陸等均是,且多可授碩、博士學位。以英國而言,其空中大學所授各級學位均為其他各國著名學府所認可。除肯定空大之辦學績效外,亦為回歸正軌符合潮流作法。
(1030103 全文修正)
空中大學學生,均不得申請兵役緩徵或儘後召集。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五條移列。 二、因空中大學無修業年限,故其學生不論全修生或選修生,均不得申請緩徵或儘後召集,爰將規定空中大學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一節,移至第十四條,以符體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為維持國立空中大學之水準,明定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不予補考,此為我國空中教學一貫採行之措施,仍宜維持。 二、國立空中大學之教學方式與一般大學有別,其成績考查方式自有另行訂定之必要。
世界多數國家所設之隔空大學,均對正式(或全修生)採授予學位之作法,如英、日、美、澳、韓、泰、以色列、中國大陸等均是,且多可授碩、博士學位。以英國而言,其空中大學所授各級學位均為其他各國著名學府所認可。除肯定空大之辦學績效外,亦為回歸正軌符合潮流作法。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五條移列。 二、因空中大學無修業年限,故其學生不論全修生或選修生,均不得申請緩徵或儘後召集,爰將規定空中大學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一節,移至第十四條,以符體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