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18

快速跳轉
  1. 1.全修生修滿規定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符合獲得各級學位須通過之各項考條件,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由空中大學發給畢業證書,並依學位授予法規定授予學位。未修滿規定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者,得就成績及格之科目,發給學分證明書。
  2. 2.全修生修畢學分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由空中大學發給學程之學分證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18條的規定,全修生如果修滿了規定的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的學分,並且通過了各項考核條件,那麼空中大學會給他們發給畢業證書,並且根據學位授予法的規定授予學位。如果全修生沒有修滿規定的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的學分,但通過了成績及格的科目,那麼空中大學可以給他們發給學分證明書。 這條法條的例子是指如果一位空中大學的全修生修滿了規定的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需的學分,並且通過了相關的考核,那麼空中大學會授予他們適當的學位,並且發給畢業證書。另外,如果全修生沒有修滿所有的學分,但他們通過了一些科目的考核,那麼空中大學可以發給他們相應的學分證明書,以便他們可以在需要的時候使用。

立法沿革 3

(0740618 制定)

教務處置教務長一人,由校長聘請專任教授兼任。其餘各處均置處長一人,除秘書處處長由校長聘任外,其餘均由校長聘請專任教授兼任。

立法理由國立空中大學各處負責人之遴用方式。

(0840712 全文修正)

空中大學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佐理人員若干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立法理由明訂空中大學設會計室。

(1030103 全文修正)

全修生修滿規定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符合獲得各級學位須通過之各項考核條件,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由空中大學發給畢業證書,並依學位授予法規定授予學位。未修滿規定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者,得就成績及格之科目,發給學分證明書。   全修生修畢學分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由空中大學發給學程之學分證明。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十三條移列。   二、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空中大學全修生應修畢全部必修科目,並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成績及格者,始得畢業及依法授予學士學位,其僅規範修讀學士學位畢業條件;又依學位授予法第六條規定,取得碩士學位之條件,除須完成應修課程,尚須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另依大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學生修畢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大學應依法授予學位,爰於原條文第一項增列有關學位學程之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參酌大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學生修畢學分學程所規定之學分者,大學應發給學程學分證明,爰增列第二項,規定全修生修畢學分學程者,空中大學應發給學程學分證明。

  • 名詞
  • 學位授予法法規
(0740618 制定)

國立空中大學各處負責人之遴用方式。

(0840712 全文修正)

明訂空中大學設會計室。

(1030103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十三條移列。   二、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空中大學全修生應修畢全部必修科目,並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成績及格者,始得畢業及依法授予學士學位,其僅規範修讀學士學位畢業條件;又依學位授予法第六條規定,取得碩士學位之條件,除須完成應修課程,尚須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另依大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學生修畢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大學應依法授予學位,爰於原條文第一項增列有關學位學程之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參酌大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學生修畢學分學程所規定之學分者,大學應發給學程學分證明,爰增列第二項,規定全修生修畢學分學程者,空中大學應發給學程學分證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 18 條規定:「全修生修滿規定學分總數或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符合獲得各級學位須通過之各項考核條件,經考核成績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 1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3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