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私立學校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申請設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時,如果是透過捐贈土地或租用土地進行,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此外,還需提供財務規劃、經費來源以及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設校資金、建校費用以及通常經營所需經費的概算和證明文件。另外,也需要提供有關學校法人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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