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評鑑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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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大學評鑑辦法第1條是依據大學法第五條第二項及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所訂定的。根據大學法第五條第二項,教育部對大學進行評鑑,以確保其品質與教學效果。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則規定私立學校應受評鑑。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大學的教育品質,並讓學生與社會公眾能夠對大學有所信心。 參考資料: 教育部大學評鑑委員會網站:https://eva.edu.tw/
- 第五條第二項條文
- 第五十七條第六項條文
- 私立學校法 第 57 條條文
- 大學法 第 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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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