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 3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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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依照《專科學校法》第30條規定,專科學校學生的入學資格分為二年制和五年制兩種情況。具體規定如下: 一、二年制專科學校的入學資格包括: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和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的專業群科畢業生。 - 擁有與以上學校畢業生相等學力的人,通過公開招生並經錄取。 但是,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的畢業生需經教育部核准其科別方可入學。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的入學資格包括: - 國民中學畢業生。 - 擁有與以上學校畢業生相等學力的人,通過公開招生並經錄取。 對於同等學力之認定標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專科學校法" 第30條提供了專科學校學生的入學資格規定。根據該法規的第一項和第二項,二年制專科學校的入學資格包括技術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3 版
- 核定名詞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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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