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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法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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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學生,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深度解讀

根據專科學校法第35條,專科學校學生可以使用遠距教學的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然而,關於學分的採認比率、要件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是由教育部來定。這表示教育部可以制定相應的規定,來規定學生使用遠距教學方式修習學分時的相關條件和限制。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作業規範》,遠距教學的學分採認比率可以由學校自行訂定,但一般而言,一學分的遠距教學課程需要完成18小時的學習時間。另外,根據該規範的第7條,學生使用遠距教學修習課程時,教學平台系統應具備課程內容、進度時程、學習評量、師生交流以及系統使用說明等功能。這些規定可以作為對專科學校學生遠距教學方式學分採認的參考。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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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科學校法第 35 條規定:「專科學校學生,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學校法第 3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專科學校法第 35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3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