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 35 條
專科學校學生,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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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學校法第35條,專科學校學生可以使用遠距教學的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然而,關於學分的採認比率、要件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是由教育部來定。這表示教育部可以制定相應的規定,來規定學生使用遠距教學方式修習學分時的相關條件和限制。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作業規範》,遠距教學的學分採認比率可以由學校自行訂定,但一般而言,一學分的遠距教學課程需要完成18小時的學習時間。另外,根據該規範的第7條,學生使用遠距教學修習課程時,教學平台系統應具備課程內容、進度時程、學習評量、師生交流以及系統使用說明等功能。這些規定可以作為對專科學校學生遠距教學方式學分採認的參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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