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 36 條
專科學校各科均應注重學生實習,以培養優良熟練之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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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學校法第36條,專科學校的各科都應該注重學生實習,以培養他們優良且熟練的技能。這意味著專科學校的課程設計應該著重實踐的部分,並且著重培養學生在相應領域的技能。此法條的目的是確保專科學校的教育具有實際應用性,並能夠使學生在畢業後具備必要的技能。一個具體的例子是,在餐飲專科學校的廚藝課程中,學生可能需要實際參與廚房操作和烹飪,以便培養他們的廚藝技能。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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