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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法 第 3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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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各科均應注重學生實習,以培養優良熟練之技能。

深度解讀

根據專科學校法第36條,專科學校的各科都應該注重學生實習,以培養他們優良且熟練的技能。這意味著專科學校的課程設計應該著重實踐的部分,並且著重培養學生在相應領域的技能。此法條的目的是確保專科學校的教育具有實際應用性,並能夠使學生在畢業後具備必要的技能。一個具體的例子是,在餐飲專科學校的廚藝課程中,學生可能需要實際參與廚房操作和烹飪,以便培養他們的廚藝技能。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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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科學校法第 36 條規定:「專科學校各科均應注重學生實習,以培養優良熟練之技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學校法第 3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專科學校法第 3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3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