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強迫入學條例8

快速跳轉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強迫入學條例第8條的規定,國民小學在每年五月底前應該製作當年度畢業生的名冊,並提交給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進行分發。在七月十五日之前,應根據學區通知入學國民中學。這項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國民小學的畢業生能夠順利進入國民中學就讀。根據網路資料顯示,教育部會根據該條款的要求進行分發工作,以便把學生分配到適合的國民中學。

立法沿革 3

(0330628 制定)

學齡兒童之強迫入學,依左列程序辦理。   勸告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之學齡兒童,應由保長會同中心學校或國民學校校長,用書面或口頭勸告其父母或監護人,限令入學。   警告 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如仍不遵限令其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者,得於勸告期限屆滿五日內,將其姓名榜示警告,並仍限期入學。   罰鍰 榜示警告後,仍不遵行者,得於限滿七日內,經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議決,處以十元以下之罰鍰,仍限期入學,並彙報縣政府。

(0340130 修正)

學齡兒童之強迫入學,依左列程序辦理。   勸告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之學齡兒童,應由保長會同中心國民學校或國民學校校長,用書面或口頭勸告其父母或監護人,限令入學。   警告 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如仍不遵限令其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者,得於勸告期限屆滿五日內,將其姓名榜示警告,並仍限期入學。   罰鍰 榜示警告後,仍不遵行者,得於限滿七日內,經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議決,處以十元以下之罰鍰,仍限期入學。並彙報縣政府。

(0710430 全文修正)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 行政機關名詞
(0330628 制定)

學齡兒童之強迫入學,依左列程序辦理。   勸告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之學齡兒童,應由保長會同中心學校或國民學校校長,用書面或口頭勸告其父母或監護人,限令入學。   警告 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如仍不遵限令其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者,得於勸告期限屆滿五日內,將其姓名榜示警告,並仍限期入學。   罰鍰 榜示警告後,仍不遵行者,得於限滿七日內,經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議決,處以十元以下之罰鍰,仍限期入學,並彙報縣政府。

(0340130 修正)

學齡兒童之強迫入學,依左列程序辦理。   勸告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之學齡兒童,應由保長會同中心國民學校或國民學校校長,用書面或口頭勸告其父母或監護人,限令入學。   警告 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如仍不遵限令其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者,得於勸告期限屆滿五日內,將其姓名榜示警告,並仍限期入學。   罰鍰 榜示警告後,仍不遵行者,得於限滿七日內,經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議決,處以十元以下之罰鍰,仍限期入學。並彙報縣政府。

(0710430 全文修正)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強迫入學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強迫入學條例第 8 條規定:「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強迫入學條例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強迫入學條例第 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