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服務機構得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發揮社區資源中心之功能,協助推展社區活動及社區親職教育。
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4條,教保服務機構有權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並發揮該資源中心的功能,協助推展社區活動和社區親職教育。這意味著教保服務機構扮演著社區教育和照顧資源中心的角色,負責協助社區活動的推展以及提供親職教育的支援。例如,教保服務機構可以舉辦社區活動,如親子互動遊戲日、座談會或工作坊,也可以提供親職教育課程,幫助家長提高育兒能力和親職技巧。
幼兒園得提供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發揮社區資源中心之功能,協助推展社區活動及社區親職教育。
立法理由為充分發揮社區融和精神,推動親職教育,爰明列幼兒園得提供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
教保服務機構得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發揮社區資源中心之功能,協助推展社區活動及社區親職教育。
立法理由考量教保服務機構得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者不限於幼兒園,爰酌作文字修正。
教保服務機構得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發揮社區資源中心之功能,協助推展社區活動及社區親職教育。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為充分發揮社區融和精神,推動親職教育,爰明列幼兒園得提供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
考量教保服務機構得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者不限於幼兒園,爰酌作文字修正。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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