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兒園申請財團法人登記,應依法人相關規定辦理,並於辦妥財團法人登記後,將登記證書影本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19條,私立幼兒園申請財團法人登記後,應將登記證書影本提交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這表示私立幼兒園在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需要向所在地的政府機關提交財團法人登記證書的影本,以供機關備查。這有助於確保私立幼兒園的合法性及符合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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