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為確保幼兒到園與離園安全,應訂定門禁管理及幼兒接送規定;備有幼童專用車接送者,每次行車並應確實清點上、下車幼兒人數及核對幼兒名冊。
根據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9條,幼兒園為確保幼兒到園與離園安全,應該制定門禁管理及幼兒接送規定。如果幼童園有提供專車接送服務,每次行車都必須確實清點上、下車的幼兒人數並核對幼兒名冊。 參考資料: -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https://laws.moi.gov.tw/MOI/lawfile/LawSingle.aspx?FileType=FL&LCode=C0020012&FLN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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