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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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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應訂定園舍安全管理檢項目及作業程序,定期檢查並維護各項設備、器材、遊戲設施與消防設施設備,加強門禁及巡查工作,並保存相關紀錄,以備查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 42 條,幼兒園應制定園舍安全管理檢核項目及作業程序。根據這些項目和程序,幼兒園應定期檢查並維護各項設備、器材、遊戲設施和消防設施設備。此外,幼兒園還應加強門禁和巡查工作,並保存相關紀錄以供查考。 這項規定旨在保障幼兒園內部環境的安全。幼兒園應該對園舍內的各項設施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以確保它們的正常運作和安全性。此外,幼兒園還應該加強門禁與巡查工作,以確保園區的安全。同時,幼兒園應該保存相關的紀錄,以方便查考和核對。這樣可以確保幼兒園能夠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環境給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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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 42 條規定:「幼兒園應訂定園舍安全管理檢核項目及作業程序,定期檢查並維護各項設備、器材、遊戲設施與消防設施設備…」(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