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應訂定園舍安全管理檢核項目及作業程序,定期檢查並維護各項設備、器材、遊戲設施與消防設施設備,加強門禁及巡查工作,並保存相關紀錄,以備查考。
根據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 42 條,幼兒園應制定園舍安全管理檢核項目及作業程序。根據這些項目和程序,幼兒園應定期檢查並維護各項設備、器材、遊戲設施和消防設施設備。此外,幼兒園還應加強門禁和巡查工作,並保存相關紀錄以供查考。 這項規定旨在保障幼兒園內部環境的安全。幼兒園應該對園舍內的各項設施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以確保它們的正常運作和安全性。此外,幼兒園還應該加強門禁與巡查工作,以確保園區的安全。同時,幼兒園應該保存相關的紀錄,以方便查考和核對。這樣可以確保幼兒園能夠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環境給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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