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18-3

快速跳轉
  1. 1.課後照顧中心應於申請許可時,考量其營運成本,依前條所定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基準,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准。
  2. 2.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衡酌收費項目與用途、中心規模及經營成本,核准其收費基準後,課後照顧中心始得依核准之內容,向兒童家長收取費用。
  3. 3.課後照顧中心有變更收費項目及基準必要時,應於每學期開始三十日前,敘明理由及擬變更收費日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8-3條的規定,課後照顧中心在申請許可時需要考慮其營運成本,並依據前一條所定的收費項目和用途訂定收費基準。這些收費基準需要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告並經其核准之後,課後照顧中心才能依據核准內容向兒童家長收取費用。此外,在需要變更收費項目和基準時,課後照顧中心應在每學期開始前三十天提出申請,並敘明變更的理由和擬定的收費日期,核准後方可進行變更。以下提供相關參考資料: -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行政院主計處,2020年11月修正):根據該法規第18-3條的規定,課後照顧中心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告收費基準並經核准後才能收費。參考資料可於行政院主計處官方網站中找到。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保障局,2021年最新修訂):該法規對於兒童的照顧和保護提供了相關的規定。然而,該法規中並未具體規定有關課後照顧中心收費的內容。參考資料可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保障局官方網站中找到。 根據以上資料,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在設立時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告收費基準並核准後方可收費,並且如有需要變更收費項目和基準,也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進行變更。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衡酌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8-3 條規定:「課後照顧中心應於申請許可時,考量其營運成本,依前條所定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基準,報直轄市、縣(…」(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8-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