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接受在職進修課程情形及學生輔導工作成效,納入其成績考核,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
根據學生輔導法第15條,輔導教師和專業輔導人員接受在職進修課程的情況和學生輔導工作的成效,將納入他們的成績考核中。如果他們的成績優良,應該給予獎勵。 舉例:如果一名輔導教師參加了在職進修課程,提升了自己的專業能力並且在學生輔導方面表現優秀,在成績考核中獲得了良好的評價,他可以獲得相應的獎勵,例如加薪或其他獎金。
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接受在職進修課程情形及學生輔導工作成效,納入其成績考核,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
立法理由為確保及提升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工作品質,並落實績效責任,爰定明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接受在職進修課程情形及學生輔導工作成效,均應納入其成績考核。
為確保及提升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工作品質,並落實績效責任,爰定明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接受在職進修課程情形及學生輔導工作成效,均應納入其成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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