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14-1

快速跳轉
  1. 1.專聘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以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專聘教師: 一、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之必要。 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三、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查證屬實,有解聘之必要。
  2. 2.專聘教師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由學校逕報主管機關准後,予以解聘。
  3. 3.專聘教師有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有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情形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14-1條,專聘教師若涉及以下情形之一,學校應解聘並議決該教師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專聘教師: 1.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解聘為必要。 2. 受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法處罰,或受到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且解聘為必要。 3. 體罰或霸凌學生,導致學生身心受害,且解聘為必要。 4. 受到各級社政主管機關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處罰,且經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且解聘為必要。 5. 行為違反相關法規,且經學校查證屬實,且解聘為必要。 專聘教師若涉及以上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學校可直接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解聘,無需經過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專聘教師若涉及以上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學校需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且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解聘。若涉及以上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則需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且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解聘。 以上解釋依據為最新的「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及相關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 14-1 條規定:「專聘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以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專聘教師: 一、經學校…」(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 14-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