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13

快速跳轉
  1. 1.私營公司及政府組織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員工子女、孫子女教保服務,有收托餘額者,得招收各該辦理場址同棟建築物所在私營公司、非政府組織之員工子女、孫子女及居民幼兒。
  2. 2.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 一、員工子女、孫子女,包括簽訂參與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契約之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之員工子女、孫子女。 二、需要協助幼兒。 三、前二款以外幼兒。
  3. 3.前項第二款、第三款登記入中心之幼兒人數,可招收幼兒名額時,同一順序幼兒應採公開抽籤方式為之。但前項第三款幼兒登記入中心時,其兄弟姊妹已於同一中心就讀且非當學年度畢者,得於同一順序優先招收。
  4. 4.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已招收之幼兒,仍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至其離開中心為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13條,私營公司及非政府組織辦理的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可以提供員工子女、孫子女教保服務,如果還有剩餘的名額,可以招收該建築物所在的私營公司、非政府組織的員工子女、孫子女和居民幼兒。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的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招收幼兒的順序是:首先是員工子女、孫子女,包括簽訂參與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契約的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的員工子女、孫子女;其次是需要協助的幼兒;最後是除了以上兩種情況外的其他幼兒。在2023年2月27日修正施行前已經被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招收的幼兒,仍然適用修正施行前的規定,直至他們離開該中心為止。 參考資料: -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修正公告 (財團法人勞安基金會官方網站),政府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90081)

  • 名詞
  • 名詞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13 條規定:「私營公司及非政府組織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員工子女、孫子女教保服務,有收托餘額者,得招收各該…」(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