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17

快速跳轉
  1. 1.與調查案件相關之錄影及其他電子影像資料,教保服務機構應保存至少三年;有相關之行政爭訟及其他法律救濟程序進行時,教保服務機構除應保存至少三年外,並應保存至該等救濟程序確定後至少六個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 2.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職權,或訴願審議委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法院調查案件需要時,教保服務機構有配合提供前項資料之義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提供的內容,我們所使用的參考資料應該是「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並針對第17條進行釋義。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17條如下: 1. 與調查案件相關之錄影及其他電子影像資料,教保服務機構應保存至少三年;有相關之行政爭訟及其他法律救濟程序進行時,教保服務機構除應保存至少三年外,並應保存至該等救濟程序確定後至少六個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根據此條款,教保服務機構需要保存與調查案件相關的錄影及其他電子影像資料至少三年。而在有相關的行政爭訟或其他法律救濟程序進行的時候,教保服務機構需要保存這些資料至少到該救濟程序確定後的六個月為止。然而,如果法律有其他規定的話,則需要依照該法律的規定執行。 作為釐清此條款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參考「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本身,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行政程序法」、「公務員申訴法」等,以確認個案是否符合上述條款的要求。

  • 行政爭訟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訴願審議委員會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 17 條規定:「與調查案件相關之錄影及其他電子影像資料,教保服務機構應保存至少三年;有相關之行政爭訟及其他法律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