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高級二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
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4條的規定,國民補習教育主要由國民小學和國民中學的附設補習學校來實施。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為初級部和高級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 根據最新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2011年修正),國民補習教育的實施主要是由國民小學和國民中學的附設補習學校來負責。補習學校根據學生的年級分為初級部和高級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的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則不得少於三年。 根據參考資料,例如《執照管理法》第2條規定,許多教育機構提供補習教育的服務,必須先獲得政府的執照,以確保教育品質和合法性。此外,教育部還會定期審查和監督補習學校的運作,並採取必要的監督和管理措施,以確保學生的權益和教育品質。 參考資料: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2011年修正) 《執照管理法》
補習學校之設立、變更及停辦,係省或院轄市設立者,由省市教育行政機關呈請教育部備案,其餘呈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轉呈上級教育行政機關備案。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高級二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高級二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補習學校之設立、變更及停辦,係省或院轄市設立者,由省市教育行政機關呈請教育部備案,其餘呈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轉呈上級教育行政機關備案。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高級二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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